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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在行动

圆桌思享汇|网络江湖有规矩!这堂网信普法公开课,有干货

时间:2021-08-09 14:12:36来源:苏州圆桌

  顾善闻 / 圆桌观察员

       互联网世界,就像一个激情澎湃和变幻莫测的江湖,可谓门派林立,高手如云。然而,没有规矩便不成方圆。互联网企业置身于这片充满机遇和挑战的江湖中,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去并茁壮成长,就必须接受规矩、熟悉规矩。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国治理互联网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相关制度和规矩也越来越健全。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近日召开的第38期“苏州圆桌思享汇”邀请到了监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行业专家以及部分互联网企业的代表,一起上一堂网信法律法规方面的“公开课”,共谋规矩之下互联网企业的发展之道。

严格把关很重要 

  在互联网编织的空间内,每时每刻都有数不清的文字、图片和视频在各个平台内自由流动。这给我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可是随之而来的,是我们在使用这些数字信息时出现的大量侵权担忧、侵权事实以及维权困境。

  “我们在每期微信发布之前,先要由工作人员选定好素材。然后再就这些素材咨询我们自己的律师团队看看是否有侵权嫌疑。没问题后,小编编辑好,发送给负责微信管理的同志把关。接着分管的处室领导再审,最后一步是一把手处长拍板。确认无误后发布。”苏州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刘阳认为,这套逐渐摸索出来的审核机制,能够在源头上有效避免侵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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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刘阳看来,层层严格把关是避免侵权的关键。

  微信公众号发布后,如果网民或企业发现公号文章的内容和自己的雷同,该通过怎样的途径维权呢?

  “要是发现我的某些文章被另一个公号所引用,如果对方注明相关内容来自哪里,我觉得还能接受。如果不注明,那么就得和对方沟通了。沟通无果的话,肯定要向执法部门反馈。”刘阳说。

  刘阳现场“@”了苏州市委网信办网管处沈晓林。在沈晓林看来,很多时候相关利益方被网络侵权后,对于维权的渠道了解往往不是很多。他建议遭到网络侵权的一方,可以通过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进行反映。举报咨询号码也非常好记——12377。

沈晓林向大家推荐12377。

  “12377下面有几大类,其中就有侵权类。网络和线上侵权,是我们监管的重点。比如个人信息被人上传到网上后造成了经济或名誉损失,以及某平台未经你同意擅自编辑了你留在平台上的信息从而导致你不能接受的后果。要举报的话,就打12377。”沈晓林还提醒,去年3月1日出台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也对平台提出了要求。“当发现你被某个网络平台侵权后,可第一时间向该平台进行申诉,平台有义务第一时间核实处置。

  在网络世界中,企业首先要负起主体责任,要有自己的审查机制。比如建立一个企业自身的举报平台。出了问题,先向企业举报。如果能在平台内部解决,那自然是最好的。

“底线思维”丢不得 

  目前存在于网上的推送内容,原创的并不多,大量信息都涉及到侵权。比方说《人民日报》出了一篇文章,然后被人拿过去调整顺序,最后变成了他自己的“原创”。这就是所谓的‘洗稿’。还有的直接拿别人稿子。稍微有点‘良心’的是把原作者的名字也署上。但很多干脆就署自己名字。这是十分恶劣的侵权行为。

  “现在很多账号会引用我们的内容,不过我们去反映后,对方立刻删除。那么这样还算不算侵权?我们是否能继续向对方寻求赔偿?”喜马拉雅代表问道。

喜马拉雅代表咨询侵权者及时删除相关信息后,是否还能继续向其寻求赔偿。

  “微信平台有投诉功能。比方说我作为原创作者发现某个公众号推送了我的一篇文章,那么我可以通知腾讯平台要求对方删除。腾讯会给出反馈。除了直接删除,有时会给对方7天时间考虑。对方如果不吭声或不反馈,就直接删掉。删掉以后侵权行为即终止。但哪怕这篇文章阅读量非常低或没发生多少盈利行为,但依然构成侵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原作者坚持采取某种证据保全的措施,那么他依然可以向法院主张这种侵权行为。对簿公堂时,原作者可以指控对方为了吸引粉丝和扩大公众号影响力而侵权,进而提出赔偿。”苏州网信普法志愿讲师罗春伟说。

罗春伟表示,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平台要进一步增强专业性。

  近几年我们都普遍感觉到,自己的衣食住行和所思所想已和移动互联网密不可分。新生态的衍生也对监管提出了一定的挑战。为此,国家陆陆续续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意见,明确了网络平台的义务和底线。

夏挺峰阐述了两个“义务”和一个“原则”。

  “首先是审核义务。如果平台没有充分履行相应的审核义务,那么就要承担责任。第二是配合义务。根据今年‘3.15’出台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平台要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主动配合监管。第三是避风港原则。因为大多数平台直接参与经营,所以在平台尽到义务的情况下,如果说内部还有商户违法违规,那么从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针对平台的处罚的。后者犹如进了避风港。”苏州市市场监管管理局稽查支队大队长夏挺峰说。

自采自编别跨界 

  很多自媒体都关注社会时政,因此往往会跨界做一些采访。但要在许可备案的管理范围内经营自己的平台,发布的信息亦如此。如果没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那么首先不能自采自编时政新闻信息,第二是也不能违规转载。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搜狐苏州代表建议国家和企业携手打击违规账号。

  “我们建议国家对那些有问题的、特别是涉政的账号出台一些更加严厉的管理措施。因为就我们平台而言,即使有多层审核机制,但应对那些多如牛毛的、不怀好意的内容,还是有些吃力。会出现很多漏网之鱼。”搜狐苏州代表指出。

“企查查”代表认为跨界的模糊地带是迟早要消除的。

  “我们所有的数据都是来自于国家层面的信息平台,但如何对外发布就成了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比如一些企业主的电话号码会出现在信息公示系统上,我们的同类产品也会把这个号码贴出来。那么可能有的企业主便会觉得自己的隐私遭到了侵犯。我们也收到过类似投诉。这该如何处理呢?”在“企查查”代表看来,对于是否跨界的判断,有时候依然存在模糊地带。而怎样逐渐减少和消除这些模糊地带,则正是未来相关部门和企业需要携手应对的。

网红经济要合规 

  网红经济的崛起,是移动互联网时代最显著的几个特征之一。然而网红给人们的感觉似乎是没有什么入门门槛的。事实果真如此吗?监管部门该如何驾驭这种新的经济和文化生态呢?

吴耀说,直播平台必须严格自律。

  “现在网络主播也是要有资质的,是可以去考的。比如网络互联网营销师,包括广电系统也有这方面的资质。他们可去咨询并报考。其实很多网红并不直接和网络直播平台签约,而是和相关行业协会签约。所以最终管理这些主播的是相关行业协会。那么后者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就显得非常重要了。我们今年就处罚了苏州的一家直播平台。当那些人气主播被处罚或封号后,会立刻影响平台的流量和收入。这就逼着互联网平台加强自我管理,做到万无一失,否则一失万无。”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吴耀解释道。

  “我们医生经常发一些视频。然而可能在这个平台数据很好,在另一个平台就会被直接拿掉——或者按违规处理,但又不告诉你为什么违规了,在何处违规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类差别?”大向传媒代表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大向传媒代表提出了关于医生发布视频的问题。

  “我认为这可能不是一个法律和政策问题,而是一个平台判断的问题。平台对内容有一套自我要求和限定。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他通过平台去传播一些专业知识,去为老百姓答疑解惑,我觉得不能简单地认为这是一种违规行为。但医疗行业专业性相当高,所以各个平台要作出专业判断才行。”罗春伟说。

  网红经济和短视频生态的治理,是当今网络治理的主要课题之一。而网络治理,必须以法治为依托。建立并不断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同时也是加强互联网管理的治本之策。作为新兴经济代表之一的互联网企业,只有在高效完备的综合治理体系的帮助下,才能始终走在正路上,实力方能一天强比一天。